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,浙江省计量院国家电能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浙江)作为牵头机构,与山东省、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2018年第一季度北京、天津等全国16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75家电能表企业生产的75批次电能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任务。这是浙江省计量院首次依“抽检分离”要求开展电能表国抽任务。
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公正性,提高质检公信力,本次电能表监督抽查有较大改革:首次以公开招投标和随机确定机构的方式确定承检机构;首次实施“抽检分离”,被抽查企业和承检机构通过“双随机”软件随机产生和分配;异议处理由总局负责,承检机构配合;通过信息化系统上传相关信息等。
浙江省计量院电能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浙江)自2007年挂牌以来,共承担了8次电能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任务,始终坚持领导挂帅、专人负责、责任到人,高效优质完成任务,获得多方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