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,我院切实履行政府公益职能,发挥政府公益实验室作用,增强对民生、安全和法制监督等公共领域的技术保障能力。
根据计量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局委托,我院主要承担以下方面的量值传递、强制检定工作。(1)全省各市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(2)省级医疗机构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(3)公路交通安全执法设备强制检定(4)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动态称重系统强制检定(5)省级环境监测用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。
2015年开展实施上述五方面计量器具依法检定34451台(件)。其中:各市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4195台(件)、医疗卫生25346台(件)、公路动态称重1658台(件)、执法设备3052台(件)、环境监测200台(件)。